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景德镇查处两起污染环境行为

文章来自:www.gzqwwscl.com     作者:admin     浏览数:     发布时间:2019-03-16 14:29     字体大小:【    

江西省景德镇市生态环境局近日联合其他部门,查处了两起污染环境行为。

景德镇昌江区生态环境局接到群众举报,称辖区内有一家企业非法生产,废气直排,对周边的居民生活环境造成了不良影响。

执法人员随即前往现场核查,发现江西宏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在无环保处理设施情况下非法炼铝,废气未经处理排放。

2月13日,昌江区环境监察大队与丽阳镇政府兵合一处,对江西宏山金属材料有限公司未批先建的违规设施设备(熔炉设备3套及附属设施)强制拆除,并下达了责令整改通知书,要求停产并将违规生产设备自行拆除,以保障周边群众的环境权益。

据举报,浮梁县湘湖镇进坑村禁养区内存在6家未登记注册的生猪养殖场,养殖设施简陋,均未配备有效的污水处理设施,养殖场污水直排南河,导致南河水污浊,臭气熏天,严重污染了周边环境。

据介绍,南河流域属于景德镇市区黄泥头水厂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,根据《禽畜养殖禁养区划定技术指南》规定,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禁止建设有污染排放的养殖场。

浮梁县生态环境局随即与农业、检察等部门及湘湖镇政府开展联合执法,通过清查清栏、上门劝导、限期拆除,扎实推进生猪养殖污染综合治理,使浮梁镇旧城一带6家“最后的养殖户”全面退出,确保饮用水水源区的水质达标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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